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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78号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8-13

尊敬的张娟等代表:

  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78号“关于推动洲仔岛高标准开发建设实现梅沙片区旅游协同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盐田区为该建议的主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能,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盐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洲仔岛开发利用,2019年邀请京基集团等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洲仔岛开发前期谋划,完成了《大梅沙洲仔岛概念性规划方案》,提出围绕洲仔岛建设海洋艺术中心和主题酒店的构想和初步意向方案,同时为进一步夯实成果,邀请了宋丁、高军、陈伟新等业内知名专家对方案和洲仔岛的后续开发进行了专题研究。与会专家均表示深圳需要一个具有价值内核、富有创意设计的海上地标,洲仔岛开发为地标建设提供了空间载体,要在妥善处理好环保与经济的基础上推进洲仔岛开发利用。

  由于洲仔岛开发涉及海域和海岛利用,政策制约多,路径不明朗,为明晰项目推进方式,促进项目尽快落地,盐田区对上位规划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与市海洋局进行了多轮沟通。经梳理沟通,(一)由于深圳市暂无海岛使用管理条例,且洲仔岛开发主要以周边海域使用为主,因此洲仔岛项目开发主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推进,如果涉及商业用途,应当以“招拍挂”路径获得海域使用权。(二)市海洋局关于洲仔岛开发的一系列上层规划或操作指引正在完善编制,需待相关文件完善后才能实质性推动洲仔岛开发。其中包括:一是《洲仔岛保护与利用规划》,该研究将明确洲仔岛的功能定位、开发范围、限制条件等,计划本年度内完成;二是《深圳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是为“招拍挂”方式海域使用权审核审批提供具体操作流程,目前“招拍挂”管理办法已报送市政府。

  作为指引洲仔岛后续开发的核心上位规划,盐田区同时也一直在密切跟踪对接《洲仔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情况,多次参与规划编制过程的研究讨论会和专家咨询会,及时反馈我区诉求。目前《洲仔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已完成中期成果。根据目前成果,由于洲仔岛周围存在较大面积的人工珊瑚种植区域,并分布有大量的砾石滩岛基区域,从景观和生态价值角度需加以保护;同时岛屿上除去植被保护区、岸线保护区,可开发利用区仅1289平方米,空间极其有限,为了保护洲仔岛的生态环境和洲仔岛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认为应当采用轻度开发的方式进行开发利用。因此围绕岛屿与周边海域,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是不适宜的,但仍可探索采用低强度但富有创意的方式推进洲仔岛的开发利用,打造独特的海上景观地标。后续盐田区将继续持续跟进《洲仔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提出我区相关意见,既要保护好洲仔岛及其周边的自然资源环境,又充分发挥洲仔岛的景观资源价值,助力梅沙和盐田旅游产业向高端业态迈进。   

  特此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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